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省委宣传部关于建党100周年宣传的工作部署,省局决定举办“新青年礼赞新时代”歌曲征集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主题。鼓励青少年主动利用潮流音乐形式,根据学习党史的心得体会,创作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母亲、共同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主题的原创音乐作品。用新技术与艺术手段,反映青少年对党的领导的拥护,对祖国母亲的热爱。
二、组织机构
主办: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承办:山西新闻网
三、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省内征集,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师生、专业音视频创作者、草根音视频创作者等创作团队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四、活动内容
活动分为作品征集、作品评选、集中展映三个阶段。
(一)作品征集
(1)征集时间。本次活动作品征集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
(2)作品题材。包括网络视频、网络音频等。以上均要求原创作品,分类别征集。
(3)作品时长。作品要求时长5分钟以内,连同片头片尾在内。
(4)作品要求及技术规格。视频作品须以高清晰方式进行摄制,清晰度为1920×1080,提交作品可发送邮箱或邮寄存储介质U盘,记录格式为 MPEG4,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B。音频作品格式也转为MP4。
(5)作品提交方式及时间。各市机构作品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后上报主办方,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可向主办方直接报送,所有U盘和盖章表格的提交均使用邮寄形式。
接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双塔寺街124号山西日报社
联系人:康 娜 联系电话:0351-4281410
邮编:030012 手 机:15535112987
邮箱:sxxwwst@163.com
(二)作品评选
评选活动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委员会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展播奖,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歌曲将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评选结果在山西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山西新闻网等媒体进行公布。
(三)展映展播
评选出的优秀歌曲将推荐到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将组织快手、抖音、微视等20余家重点短视频平台向社会发布。山西局组织本省视听平台黄河新闻网、天启视听网、山西新闻网、IPTV平台和“学习强国”山西学习平台集中展映展播。
五、注意事项
(一)参评人必须是参评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合法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与评选活动主办方签订《版权承诺书》。参评人确保参加此活动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不会与作品中的音乐著作权、表演者权利等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参评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作品邻接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参评人或报送单位自行解决。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并由参评者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二)参评人须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三)参评人同意授权主办方在网络及其它媒体上播放其参评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参评作品及与其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宣传片、单页折页、海报、相关人员照片、幕后创作花絮等用于论坛手册、文集、书刊、官方及协作网站和企业,以及用于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和交流培训活动,有权对参评作品进行二次剪辑,参评人有义务配合活动相应的各项目环节和宣传推广等。
(四)主办方不承担参评作品和资料的邮寄费用和保险费用,不承担参评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评资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所有送选作品U盘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五)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作品一旦提交则被视为参评者已接受本细则中的所有规定。
(七)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不经预先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对评选活动所涉及到的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八)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持证和备案视听网站、相关视听节目制作机构或个人积极报送参评作品。
组织活动联络人:张兰玲
联系电话:0351-83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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